企業合同履行管控規范:合同變更、履行驗收、違約處理、糾紛處理

?

一、合約更改管理配套措施

合約更改管理配套措施

第1條 目地。

為保證合約(yue)協(xie)定的(de)有(you)效率(lv)履行職責,盡早辨認(ren)出合約(yue)協(xie)定中不(bu)規(gui)范(fan)化、片面的(de)情形,保護公司權益,防止或增(zeng)(zeng)加因償(chang)付(fu)或紛爭給公司增(zeng)(zeng)添的(de)經(jing)濟損失,特(te)制訂本配套(tao)措(cuo)施。

第2條 通則。

本配套措施適用(yong)于于公司(si)大部份合約協(xie)定的更改管(guan)理。

第3條 合(he)約協定更(geng)改的(de)流程。

1.銷售(shou)業務委托人在合(he)約協定(ding)履行職責操(cao)作過程中假如辨認出合(he)約協定(ding)條文不以為(wei)然(ran),須要展開更(geng)改,則應(ying)向財務主管提出申請更(geng)改合(he)約協定(ding)。

2.各財務(wu)主管和高級(ji)顧(gu)問負責管理對銷售(shou)業(ye)務(wu)委托人明確提(ti)出(chu)的更(geng)改合約(yue)協定的提(ti)出(chu)申請展(zhan)開(kai)審查。

3.高(gao)級(ji)顧問負(fu)責管理(li)向副總(zong)經理(li)明確提出更(geng)改合約協定意見建議。

4.更改合(he)(he)(he)約(yue)協定意見(jian)建議經副總經理審核后(hou),由銷售(shou)業務委托人(ren)向合(he)(he)(he)約(yue)協定旁(pang)人(ren)明確提出(chu)更改或解除合(he)(he)(he)約(yue)協定的明確要求。

5.銷售業務(wu)(wu)委托人和合(he)約協(xie)(xie)定(ding)(ding)旁人商(shang)談更(geng)改合(he)約協(xie)(xie)定(ding)(ding)的條文(wen),并(bing)將(jiang)達成(cheng)一致(zhi)合(he)約協(xie)(xie)定(ding)(ding)的口頭協(xie)(xie)定(ding)(ding)提交給財務(wu)(wu)主管、高級(ji)顧(gu)問展開審(shen)(shen)查,審(shen)(shen)查此信后(hou),由副總經理審(shen)(shen)核(he)。

6.合約(yue)協(xie)定(ding)(ding)(ding)更改的(de)(de)口(kou)頭協(xie)定(ding)(ding)(ding)獲得各財(cai)務(wu)主管和(he)高(gao)級顧問(wen)的(de)(de)審查、副總經理審核后,銷售業務(wu)委(wei)托人和(he)合約(yue)協(xie)定(ding)(ding)(ding)旁人簽訂合約(yue)協(xie)定(ding)(ding)(ding)更改的(de)(de)口(kou)頭協(xie)定(ding)(ding)(ding)。

7.合(he)約協(xie)定資(zi)料庫管(guan)理相關人員負責管(guan)理看管(guan)合(he)約協(xie)定更(geng)改的口頭協(xie)定及金(jin)屬材料。

第4條 更改合約(yue)協定即將到期難以履行職(zhi)責(ze)的(de)處置(zhi)。

1.因更改的合約協定條文存有許云鶴公正、存有嚴重錯誤或旁人有詐欺犯罪行為等情形的,合約協定捷爾恩河管理職能部門應負責管理處置。合約管理系統

2.因更改的(de)合約(yue)協定難以履行職責,對公(gong)司(si)造(zao)成大的(de)經(jing)濟經(jing)濟損失的(de),公(gong)司(si)可以請求仲裁機構仲裁或法(fa)院予以宣判。

第(di)5條 若合約(yue)協定(ding)雙方對合約(yue)協定(ding)的更改(gai)產生紛(fen)爭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quan),不(bu)得(de)向合約(yue)協定(ding)旁人做出實質性(xing)答復或承諾。

第(di)6條 本(ben)配套(tao)措(cuo)施由(you)公司行(xing)政部制定(ding)并負責(ze)管理解(jie)釋。

第7條 本配套措施報副總經理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di)8條 本配套措施(shi)自20xx年1月1日實(shi)施(shi)。

二、合約履行職責環評制度

合約履行職責環評制度

第1條 目地。

為監督合約協定的有效率履行職責,防(fang)止(zhi)或(huo)增(zeng)加(jia)因(yin)償付(fu)或(huo)紛(fen)爭給公司增(zeng)添的經濟(ji)損失(shi),特制訂本制度(du)。

第2條 通則。

本制(zhi)度適(shi)用于于公司大部份合約(yue)協定在履(lv)(lv)行(xing)(xing)職責中出現的(de)償付(fu)、難以履(lv)(lv)約(yue)和(he)延遲(chi)履(lv)(lv)約(yue)等犯罪行(xing)(xing)為(wei)的(de)處置。

第3條 公司應指定專人對合約協定履(lv)行(xing)職責情(qing)形展開實施追蹤并及時向(xiang)上級主管匯報。

第(di)4條 合約(yue)協定即將(jiang)到期(qi)時(shi),應及(ji)時(shi)與旁人辦理(li)相(xiang)關清結手續,了結權利(li)義務關系。

第5條 合約協定(ding)即將(jiang)到期難以履(lv)行職(zhi)責的(de)處置。

1.因(yin)合(he)約(yue)協(xie)定許云鶴公正(zheng)、條文有誤或(huo)旁人有詐欺(qi)犯罪行為等(deng)情形的,合(he)約(yue)協(xie)定捷爾恩河管(guan)理職(zhi)能部門(men)應負責管(guan)理處(chu)置。

2.因(yin)合(he)約協定(ding)難以(yi)履行職責,對公(gong)司造成大的經(jing)(jing)濟經(jing)(jing)濟損(sun)失(shi)的,公(gong)司可以(yi)請求(qiu)仲(zhong)裁機(ji)構或(huo)(huo)法院對原合(he)約協定(ding)予以(yi)更改或(huo)(huo)解除(chu)。

第6條 公司應當按照相關內部控制規定成立或指定獨立的合約協定審查職能部門,保證合約協定有效率履行職責。合約管理系統

第7條 公司財(cai)務職能部門(men)應當根據合約協定條文審(shen)查執(zhi)行結算銷售業務。

第8條(tiao) 凡未(wei)(wei)按合(he)約協(xie)定條(tiao)文履約的,或應簽(qian)訂(ding)口頭合(he)約協(xie)定而(er)未(wei)(wei)簽(qian)訂(ding)的,或環評未(wei)(wei)通過的銷售業務(wu),財務(wu)職(zhi)能部門有(you)權拒(ju)絕付款(kuan)。

第(di)9條 更改或(huo)解除合(he)(he)約協(xie)定(ding)的審查流(liu)程與合(he)(he)約協(xie)定(ding)訂立前的審查流(liu)程相同,解除合(he)(he)約協(xie)定(ding)還應當(dang)報有關(guan)職(zhi)能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10條 本制度(du)由(you)行政部會同(tong)公司其他有(you)關(guan)職能部門解釋。

第11條 本制度報副(fu)總(zong)經理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di)12條 本制(zhi)度(du)自20xx年1月1日(ri)施(shi)行。

三、合約償付處置制度

合約償付處置制度

第1條 為監(jian)督(du)合約協(xie)定(ding)(ding)的有效率履行職責,保障本(ben)公司的權益,根據《中華(hua)人民共和國合約法》及公司相關規定(ding)(ding),制定(ding)(ding)本(ben)制度。

第2條(tiao) 本制度適用于于公(gong)司大部(bu)份合約(yue)協(xie)定(ding)發生償付情(qing)形(xing)的處置(zhi)。

第3條 合(he)約協(xie)(xie)(xie)定(ding)簽(qian)訂后進入執行(xing)階段,銷(xiao)售(shou)業務委托相關人員應隨(sui)時(shi)跟蹤合(he)約協(xie)(xie)(xie)定(ding)的履行(xing)職(zhi)責情形,辨認出合(he)約協(xie)(xie)(xie)定(ding)旁人可能發生償付、不能履約或延遲履約等犯罪行(xing)為的,或公司自身可能難以(yi)履行(xing)職(zhi)責或延遲履行(xing)職(zhi)責合(he)約協(xie)(xie)(xie)定(ding)的,應及時(shi)報告(gao)主(zhu)管(guan)領導處置。

第4條 針對合約(yue)協(xie)定旁人償付的情形,可采取以(yi)下(xia)措施處置。

1.明(ming)確要求合約(yue)協定旁(pang)人繼續履行職責合約(yue)協定

繼續履行職責合約協定是償付旁人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也是本公司享有的法定權利,本公司有權明確要求償付旁人繼續履行職責原合約協定約定的義務。合約管理系統

2.明確(que)要求合約協定旁(pang)人(ren)支付(fu)(fu)償付(fu)(fu)金

合約協(xie)定旁(pang)人償付(fu)的(de),本公司(si)可按照合約協(xie)定約定明確(que)要(yao)求償付(fu)旁(pang)人支付(fu)償付(fu)金。

3.明確要求定(ding)金擔保(bao)

合(he)約(yue)(yue)協(xie)定(ding)(ding)(ding)旁(pang)人(ren)償付(fu)(fu),本公司(si)可(ke)按照合(he)約(yue)(yue)協(xie)定(ding)(ding)(ding)約(yue)(yue)定(ding)(ding)(ding)及《中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擔(dan)保(bao)法》向旁(pang)人(ren)收(shou)(shou)取定(ding)(ding)(ding)金作為債權的擔(dan)保(bao)。償付(fu)(fu)旁(pang)人(ren)履行職責債務后,可(ke)將定(ding)(ding)(ding)金抵作價款或(huo)者收(shou)(shou)回,償付(fu)(fu)旁(pang)人(ren)不履行職責約(yue)(yue)定(ding)(ding)(ding)債務的,無權明確要求返(fan)還定(ding)(ding)(ding)金。

4.明確要(yao)求(qiu)賠(pei)償經濟損失

合約協定(ding)(ding)旁人因不履行職責合約協定(ding)(ding)義務或者履行職責合約協定(ding)(ding)義務不符(fu)合約定(ding)(ding),給本(ben)公(gong)司造成經(jing)濟損失(shi)的,本(ben)公(gong)司有權明確(que)(que)提出索(suo)賠(pei),具體賠(pei)償(chang)金額可由(you)銷(xiao)售業務經(jing)辦職能部門會同高級顧問(wen)與合約協定(ding)(ding)旁人商談確(que)(que)定(ding)(ding)。

第5條 公司自身償付的,銷售業務(wu)經辦(ban)職能部門或相(xiang)關人員應(ying)與合約協定旁人商談解(jie)決配(pei)套(tao)措施(shi)后(hou),以口頭形(xing)式(shi)上(shang)報副總(zong)經理,經批(pi)準后(hou)承擔相(xiang)應(ying)責(ze)任、履行職責(ze)有(you)關義務(wu)。

第6條 本制度由公司(si)行政部(bu)制定并負責管理解釋。

第7條 本(ben)制度報副總經理審核通過后生效。

四、合約紛爭處置制度

合約紛爭處置制度

第1條(tiao) 為防(fang)止或增加因紛爭給公(gong)司增添的經(jing)濟損失,保障本公(gong)司的權益,根據《中華(hua)人民共和(he)國合約法》及公(gong)司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du)。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于公司大部份合約協定發生紛爭情形的處置。合約管理系統

第3條 合約協定(ding)履行職責操(cao)作過程中發生紛爭(zheng)的,銷(xiao)售(shou)業務委托相關人(ren)(ren)員應在規定(ding)時效內與合約協定(ding)旁人(ren)(ren)商(shang)談談判,并及(ji)時報告主管領導(dao)。

第(di)4條(tiao) 經雙(shuang)(shuang)方(fang)商(shang)談達成一(yi)(yi)致一(yi)(yi)致意見建議的,雙(shuang)(shuang)方(fang)簽訂口頭補充協定(ding),由雙(shuang)(shuang)方(fang)法定(ding)代表人(ren)(ren)或其授(shou)權人(ren)(ren)簽章并加蓋(gai)單位印章后生效。

第5條 合約協定紛爭經商談難以解決的(de),應依合約協定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fang)式解決。

第6條 公司(si)高級顧(gu)問(wen)會(hui)同(tong)相(xiang)關(guan)職能部(bu)門研究仲裁或(huo)訴訟方案,報(bao)副總(zong)經(jing)理批(pi)準后實施。

第(di)7條 紛爭(zheng)處置(zhi)操作過程中,公司任何職(zhi)能部(bu)門(men)或(huo)個人未經(jing)授(shou)權,不得(de)向合約協定旁人做出實(shi)質(zhi)性答復或(huo)承諾。

第8條 本(ben)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ding)并負責管理解釋。

第9條 本制度報(bao)副總經理審核通(tong)過后(hou)生效。

第(di)10條 本制度(du)自20xx年12月1日實(shi)施(shi)。

除此之外,也可(ke)(ke)以(yi)考慮通過(guo)簡道(dao)(dao)云(yun),自行動手搭建一個(ge)合(he)(he)約(yue)(yue)(yue)管(guan)理(li)應用。當(dang)然,也可(ke)(ke)直接套用模(mo)板、展開修(xiu)改(gai):合(he)(he)約(yue)(yue)(yue)管(guan)理(li)系統(tong)(可(ke)(ke)直接使用,均(jun)為(wei)免費模(mo)板)。借助簡道(dao)(dao)云(yun)的合(he)(he)約(yue)(yue)(yue)管(guan)理(li)系統(tong),可(ke)(ke)實現合(he)(he)約(yue)(yue)(yue)分(fen)類管(guan)理(li)、合(he)(he)作機構管(guan)理(li)、合(he)(he)約(yue)(yue)(yue)收付款(kuan)計(ji)算及管(guan)理(li)、合(he)(he)約(yue)(yue)(yue)即將到期定時提(ti)醒、合(he)(he)約(yue)(yue)(yue)模(mo)板整理(li)等(deng)功能,非常好用!

THE END
企業合同履行管控規范:合同變更、履行驗收、違約處理、糾紛處理
? 一、合約更改管理配套措施 合約更改管理配套措施 第1條 目地。 為保證合約協定的有效率履行職責,盡早辨認出合約協定中不規范化、片面的情形,保護……